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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批绿色设计产品公示:电池相关领域涉及34种

时间:2019-07-20 16:30来源:中国电池联盟 作者:龙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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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7月18日,工信部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》、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》要求,将拟入选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了公示。

 

      公示名单共四份:《绿色工厂公示名单》、《绿色设计产品公示名单》、《绿色园区公示名单》、《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公示名单》等。

 

      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》所示,绿色产品指以绿色制造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体现,侧重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。积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,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,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回收、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,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、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、可再生率最化。

 

      本批次《绿色工厂公示名单》包括35个地区的611家相关企业,《绿色园区公示名单》包括22个地区的40个园区,《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公示名单》包括23个地区的50家相关企业单位,《绿色设计产品公示名单》包括了370种相关产品。

 

      此外,《绿色设计产品公示名单》包括的370种相关产品,又分为了52种大类,新能源电池相关领域涉及铅酸蓄电池、锂离子电池、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、电动工具,共34种产品,其中铅酸蓄电池包括22种、锂离子电池7种、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3种、电动工具2种。

 

      从铅酸蓄电池来看,适用评价标准的依据是《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铅酸蓄电池》,绿色设计的亮点是起动型铅酸蓄电池循环寿命≥220次,动力型≥450次,均高于国家标准要求。

 

      此外,废铅酸蓄电池中塑料可回收利用率≥99%,铅可回收利用率为100%。单位产品铅消耗量、取水量、能耗、废水总铅产生量、废气总铅产生量符合《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I级要求。

      从锂离子电池来看,适用评价标准的依据是《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锂离子电池》,绿色设计亮点是电池模组中的汞含量不超过产品总重量的0.0005%,便携电池模组中镉含量不超过产品总重量的0.002%,消费型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300次且容量保持率60%,能量型动力单体电池、功率型动力单体电池和储能型单体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%。

 

      从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来看,适用评价标准的依据是《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》,绿色设计亮点是工业水重复利用率≥95%,单位产品综合能耗(钕铁硼速凝薄片合金)≤0.12tce/t,危险废物回收处置率达100%,钕铁硼废料回收利用率达100%,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≤30mg/m3。

 

      从电动工具来看,适用评价标准的依据是《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动工具》,绿色设计亮点是部分关键指标技术例如资源属性(限用有害物质、材料种类和重量和材料再生利用)和环境属性(噪声和电磁兼容)要求高于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。

 

      此外,产品中六种有害物质铅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≤0.1%(质量分数)、镉≤0.01%(质量分数)(或属于国家规定的限用物质应用例外),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应不低于70%。

      据电池联盟了解,目前,工信部已经组织开展了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发布工作,致力于以市场化驱动为主,提高先进示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激发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,降低企业绿色发展的成本,带动行业自律管理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,优化企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,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建设,在实施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。

 

      根据工信部规划,到2020年,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,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,并在重点行业出台100项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、10-20项绿色工厂标准,建立绿色园区、绿色供应链标准,发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实施规则、程序,制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,遴选一批第三方评价机构,建设百家绿色园区和千家绿色工厂,开发万种绿色产品,创建绿色供应链,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基本完成,逐步建立集信息交流传递、示范案例宣传等为一体的线上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,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。


(责任编辑:子蕊)
文章标签: 电池 绿色设计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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